2020年12月23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追回的8.53万元工资发放到21名工人手中。
2015年4月15日,杨某与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李仙江镇沅县段治理工程第五标段项目部签订《施工协议》后,带领鲁某等21名工人进行施工。2020年3月10日进行工程结算,杨某领取工程款后采取逃跑、藏匿、不接电话等方式拒不支付鲁某等21名工人劳动报酬,合计人民币8.53万元,且经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
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镇沅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镇沅县公安局将杨某上网追逃。2020年11月24日,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派出所警方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将杨某抓获归案,杨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镇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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